迫害日期待查,河南省十八里河女子劳教所非法关押并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参与迫害大法弟子的恶人及其罪行:主犯:武宏孺,男,劳教所所长、周晓红,女,所长(主管迫害法轮功)、高明旭,男,所长、王艳女,所长、郭红岩,女,管理科科长、陈兰英,女,警械科科长 。犯罪事实:直接策划2001年年底对非法关押在劳教所的全体大法弟子的上绳(一种酷刑)事件,将120余名坚定的大法弟子折磨得生不如死,遍体鳞伤。
迫害日期及受害人待查,十八里河第一女子劳教所恶警:高明旭,张秀华,武宏儒,王燕,周晓红,郭红颜,陈兰英以残酷手段迫害大法弟子,邪恶之徒的犯罪事实:剥夺大法弟子人权,隔离,封闭,灌食,谩骂,不让互相说话,不让部份大法弟子买日用品;对不参加所谓的政治考试的大法弟子给强行加期,对不配合的大法弟子上绳折磨,利用强迫洗脑手段酷刑折磨。二大队任意加班延长时间干活,星期天不让大法学员休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