工作单位地址:
局长-李曾刚。
刑侦大队:队长-潘云峰,指导员-赵凯。
刑侦大队一中队:队长-姚文成。
迫害事实:
苍山县大法弟子李增朴、肖桂梅(夫妇)在2006年6月份被当地恶人非法抓捕后,2006年12月中旬,李增朴被判刑三年送到泰安监狱,肖桂梅被非法判三年缓五年已回家,工资被非法扣押。参与迫害的有:苍山县610主任冯康宁,公安局国保科长王太元,工作人员王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山东临沂市近期遭非法抓捕的大法弟子受迫害情况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1/10/146543.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