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六年十月份,隆林县检察院起诉科韦勇等二人,在没有辩护律师和证人出庭的情况下,对六月份被非法绑架到隆林县公安局的大法弟子陈培珠、黄彩兰,以莫须有的罪名对其进行迫害。大法弟子陈培珠在法庭上,用自己的亲身经历证实大法,审判长黄河却不让其说话。大法弟子陈培珠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半,大法弟子黄彩兰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半。开庭前,恶人未通知其家人。家属在开庭前一天下午,才从一知情人的口中得知。判决后,法院也没有通知陈培珠和黄彩兰的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