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从1999年的720,一直听从恶党的命令,积极的为江氏迫害法轮功卖命,是参与本地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责任人。
二零零零年腊月二十九,科区国保大队邵军、王波、包吉日木图等人强行将正在露天市场卖货的张艳梅绑架至科区公安局,教导员诱供张只要说出是你给某某的法轮大法经文,根本就没你的事。最后,被非法送入通辽市河西看守所迫害四个多月。因她坚持信仰,在号里背诵默写大法经文,炼功,被看守所原所长王力发现,第二天,在王力的指使下,值班恶警刘某唆使犯人给张戴上一种特制的刑具--“猪镣”,张不能站立,不能躺下,七天七夜身体受尽了折磨,人格受尽了侮辱。恶警包乌云在张艳梅身上发现了大法经文,凶相毕露,对张艳梅大打出手,猛扇耳光。张艳梅因背诵大法经文,被一名男恶警大扇耳光,恶骂不止。二零零一年四月三十日张艳梅被非法送入兴安盟图牧吉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继续迫害。十年来无论在精神上还是在肉体上受尽了摧残,给她的家人带来了无法弥补的损失,这一切只因她坚持信仰法轮大法好,真善忍好。
在2003年,大法弟子田双江拒绝穿犯人穿的马甲。所长王力来巡号。看到他没有穿马甲,它气坏了说:看你穿不穿!回头告诉值班的管教了。这班是刘希贤。它拿来一个“猪镣”(就是手铐和脚镣用一个小铁链焊一起的一种武刑具。带上后不能直立行走,只能弯着腰,成小于90度的姿势一点一点的行走。连小便都得别人给解裤子),它们把他叫出去后,他不配合它们,它们就绊他。后来在一个刑事犯(外工劳动号子)的帮助下把他绊倒,给他带上了。
二零零二年四月中旬,狱中的两名法轮功学员田苗、兰桂芹被非法判刑,恶警要把她们送往保安沼监狱,两位法轮功学员不配合,拒不上车,狱警指使十几个犯人给她们砸上猪镣,让犯人抬上车,丁丽艳勇敢地站起来向同修声援,对着狱警高呼:“不准迫害法轮功学员,迫害法轮功学员有罪!法轮大法好!”狱警们惊惶失措,气急败坏,在副所长王力、莫日根的指使下,其中还有女恶警乌云,对丁丽艳动用了最残暴的酷刑:“背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