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62
编号:
E000025440
中文姓名:
刘洪勋
姓名拼音:
Liu Hongx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偃师市缑氏镇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2000年11月12日下午,朱鲜芝一家地里干活,郅要斌、李占才、刘洪勋等一行七、八个人在村支书、村长带领下翻墙跳入我家,没找到人。晚上八点左右,郅要斌又带七、八个人闯入她家。

当时她丈夫从外边吃饭回来,一看满院子人,就问道:“今天下午谁翻墙跳入我家?”一个叫刘洪勋的说:“是我”。她丈夫说:“你非法跳入民宅是违法的!”刘洪勋立刻伸手两拳打过来,其他几个又吼又叫,她赶紧上前说:“不要打人,你们不是找我吗?他问一声你们就伸手打人太不应该”。随即,他们把朱鲜芝带走。

2000年13日,她丈夫去镇政府讨个说法,结果没人答复。他们还制止他,不让他说话,他们说,“对待法轮功就不讲法律,你告去吧!告到天边也告不赢。”

2000年14日晚8点钟左右,他们把朱鲜芝叫到值班室,三个年轻人恶狠狠地看着她,刘洪勋伸手就打她耳光,又踢又打,另两个当帮手,她大声呼救,最后喊得声音大了才有人进来。及东坡说:“你喊啥”,她说他们打人,刘洪勋上前几个耳光说:“谁打你了?”朱鲜芝说:“你看谁打我了”,及东坡扭头出去了。

朱鲜芝强忍痛苦问他们为什么打人,他们说:“谁让你丈夫到镇里说我们翻你的家,打你还是轻的,下午没有找到你丈夫,找到他,也不会轻饶他的。”她说:“你们不要打我丈夫,你们把他打残了,我三个孩子没人管,怎么办?”这样,他们才算答应不再找她丈夫的麻烦。最后他们以捏造的“非法串联”为罪名,将她送县公安局非法拘留了15天,之后还不放人,又非法关押16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谁炼法轮功叫他倾家荡产、家破人亡——河南省偃师市不法之徒以标语佐证—— 公审江泽民 罪证处处有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6/1/5141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