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一年六月十二日晚,李健在派出所值班,一个喝醉了酒的人在饭店闹事,被当班警察带到派出所,当夜就死在派出所。由于死因有重大嫌疑,当班所有人员都难逃责任,李健被判刑一年半开除工职及一切职务。
二零零零年秋季的一天中午,方林公安局警察石志平、李键二人开车到薛云峰家说是了解核实一下情况就送他回来。薛云峰被带到公安局国保科非法审问(韩东义也一同参与)之后,用藉口在四点多时把他送进看守所非法关押四天迫害。
二零零零年十二月,大法学员任静波被韩东义、石字平抓进看守所,当晚就被李建毒打。李建说:“外地警察能用四十多种刑具打你们,今天我也能用!”
二零零一年一月七日,李建把大法学员宋义存叫到公安局消防队,问她还炼不炼法轮功,她说:我做个好人。李建就把她带到政保科,被恶警张海成等人毒打一顿后,关押在看守所七十多天。同一天,李建在消防队问大法学员刘云香:大法好不好?她说:好。只这一个字,就把这位六十多岁的老人关进看守所四个多月。
二零零一年一月,因刘云香不放弃修炼法轮功,公安局警察李建、韩东义把她劫持到方林看守所。
二零零二年五月四日上午九点多,“六一零”的李建,国保科的石志平、张海成来到人造板厂,强行把颜景峰抓到“六一零办公室”,一进屋,石志平就破口大骂。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八日晚,庞映慧被国保科警察韩东义、孟凡坤、张海成等绑架,关押在黄家大院。期间被警察韩东义、石志平、李健、张海成等打骂,李健还企图强奸她。
二零零三年七月十九日凌晨,方正林业公安局恶警国保科科长韩东义、孟凡坤等绑架方正林业局大法弟子孔凡莹、庞映慧关押在“黄家大院”,恶警李健对庞映慧进行刑讯逼供,用手狠掐庞映慧的脖子,用脚猛踢庞的腿,并扬言要强暴庞映慧。
二零零四年三月中旬,苏本荣去医院探望绝食一百多天的老姨孔凡迎,被在场监视的警察王万旭指使警察庄华搜查老姨要捎走的物品,发现《明慧周刊》,王万旭向国保科举报。下午国保科张雪山等人到苏本荣开的饭店绑架她至国保科,送到黄家大院。苏本荣被警察李健狂扇了近二十个耳光,后被处以行政拘留十五天,送往看守所非法关押八天,并以她的安危为理由胁迫孔凡迎进食。
二零零四年四月九日中午,邓朝波在高楞邮局邮寄真相资料时,被以尚龙飞、张雪山为首的警察抓捕,带到“黄家大院”(私设的公堂,非法关押法轮功学员的地方),问数据哪来的,并遭毒打,鼻子被打出了血,脸被打肿。一个警察摘下邓朝波的手表,说:还是新的,正好我还没手表。这时“六一零”的警察李健说:我看看,接过来并戴在自己手上。(后来手表没有退还,尚龙飞说没了),还把邓朝波的腰带拿走。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二日晚十点,李健和公安局政保科科长孙必武、谭延舒、石志平、徐建忠等二十多人,伙同达连河公安局在资料点蹲坑,企图绑架大法弟子,并将资料点的所有物品和生活用品洗劫一空。达连河公安局片警赵连成领着高楞警方绑架宫凤强并且抄家。
在高楞公安局,恶警不断的往宫凤强的脖子处浇凉水,宫凤强的双眼被打得睁不开,眼部肿得老高,双腿不能正常行走,还休克两次。恶警用凉水浇醒,不让上厕所、不给饭吃,后又野蛮灌食。
宫凤强的身体、精神及家庭的惨状,至今不能正常生活、工作的罪魁祸首是方正林业局(高楞)的举报者贮木厂经警李斌、公安局长石亚斌、副局长赵国君、“六一零”主任李健、国保科长孙必武、尚龙飞等人。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四日,梁福连被非法关押期满,李健强迫梁福连的哥哥签字做包保人。
管玉芹被非法关押期间,在绝食五十多天身体极度虚弱,几近生命垂危的时候,被送到方林职工医院。“法轮功转化大队”队长,警察李健窜到职工医院,把管玉芹用手铐铐在床上强行输液,由于管玉芹不配合,李健凶相毕露,立即命令身边警察井某用扑克牌盖在管玉芹嘴上,然后用胶带封住口和鼻子,时间持续长达五分钟,使她呼吸极度困难,恰巧有好心人赶到才幸免一悲剧的发生。
二零零四年五月二十六日,国保科警察张海成带四、五个警察,把陈海峰绑架到公安局,戴上手铐锁在暖气片上。又到他家乱翻搜走大法书和真相资料。在公安局,警察李建、谭延舒等人逼他写不炼法轮功的保证书,陈海峰拒绝。在公检法的构陷下,被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关押于黑龙江省呼兰监狱。
二零零零年二月,尹逊祯的妻子许淑杰被公安局国保科警察绑架关进看守所关押五十八天。期间,一个多星期不准洗漱。同年九月又被警察李建、石志平叫到公安局,勒索二百元。
李洪奎在监狱和看守所里度过了将近八年的时间,当时的方正林业局党委书记高本英、副书记赵光辉、公安局长侯续民、国保科李键等也都参与了迫害。直接给他的家庭造成经济损失十几万元,李洪奎受尽肉体和精神的双重折磨几乎失去生命,,妻儿和亲属也承受着巨大的压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