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一月十一日,大法弟子李光、李晓艳、周迎春被送到山东省第一女子劳教所。送劳教体检中,查出李晓艳患有高血压、心脏病等多种疾病,但劳教所还是违反规定把人收下。周迎春被查出“乙肝”,劳教所拒收,济南铁路公安处法制科警察李金刚对济南铁路看守所所长说:“你先把人拉回去,明天我再办手续。”周迎春又被济南铁路看守所非法关押一周。至一月十七日,周迎春七十多岁的母亲第二次去济南向公安处打听周迎春的下落(家属去劳教所送棉被被告知没有周迎春这个人),公安处和看守所才不得不放人。周迎春共绝食绝水三十六天抗议迫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