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金川公司消防队被迫害的大法弟子除魏秀芬外,还有马跃芬、 刘政、杨笑川、张永龙(现在酒泉监狱遭受迫害)、郭红(现在兰州女子监狱遭受迫害)、魏安月(现在兰州大沙坪第一监狱遭受迫害)、老安(遭受迫害已含冤离世)、苏建军、毛伟、李波、王秋娥、魏秀兰、刘志萍、刘若兰、杨秀芳等。参与迫害人员主要有:金川集团公司经理兼党委书记李永军。迫害时间及详情待查。
在迫害法轮功期间,李永军、邓少军是迫害政策的忠实执行者,在他们主管金川集团公司期间,金川集团公司邪恶党委出台了有详细迫害法轮功学员细则的纲领性文件,并下发给各二级厂矿,在这个文件的胁迫下,各二级厂矿与金川集团公司邪恶党委每年都签订所谓“某某年内部治安综合治理、禁毒、处理“法轮功”问题目标管理责任书”,积极建立610的基层组织机构,每个单位必须设有610专职人员,监视、控制、歧视各单位的法轮功学员。邪党委通过连坐、处罚的方式挑动不明真相的各二级厂矿领导持续对法轮功学员施加迫害,洗脑、限制人身自由、经济迫害等。
近几年,他们还采用公司职工人人必须签订承诺书的方式,阻碍世人了解真相。
这些都与时任邪恶党委书记的李永军、610组长邓少军、杨惠国、人力资源部主任胡耀琼等有直接关系,他们是真正的幕后操纵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