是甘井子区迫害大法的政策制定者和推行者。主要职责包括:1、在区委分管的副书记领导下,主持政法委、综治办、稳定办、国家安全工作;2、领导各部门开展工作,组织、检查、考核委、办成员完成本职工作情况;3、组织、协调政法各部门以及委、办成员定期分析全区政法以及社会治安形势,为区委决策提供依据,当好参谋;4、参与研究、协调政法各机关出现的重大疑难案件的处理;5、组织、检查全区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领导责任制的贯彻落实情况,并指导、督促有关部门抓好全区稳定工作;6、完成区委和分管副书记交办的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