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25959
中文姓名:
孙光骏
姓名拼音:
Sun Guangju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宜昌市检察院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宜昌地区参与迫害的检察院(区号0717):

宜昌市检察院地址:胜利四路42号 邮编443000
宜昌市葛洲坝工区检察院地址:清波路17号 邮编443002
宜昌市西陵区检察院地址 :湖北省宜昌市珍珠路 邮编443000
西陵区检察院电话:6753650 \6775603
西陵区610办公室 6768097

宜昌市检察院邪党组书记、代检察长孙光骏
邪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胡仁义
    邪党组副书记、副检察长孟鸣
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覃卫
邪党组成员、副检察长伍学文
邪党组成员、纪检组长刘志平
邪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吴银桥
检察长信箱:ycsjcy@tom.com
宜昌市市检察院政治部、监察处电话:0717-6470832或6470866
宜昌市人民检察院 6470818

迫害事实:
湖北宜昌市检察院院长。

孙光骏,二零零二年七月至二零零六年十一月,历任武汉市汉阳区检察院副检察长、政法委副书记、检察长;二零零六年十一月至二零一五年一月,历任宜昌市检察院代理检察长、检察长;二零一五年一月至二零一七年,历任武汉市检察院检察员、副检察长、检察长及武汉市政法委委员。

孙光骏任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610办公室”成员,自二零零四年以来,非常积极卖力的迫害法轮功学员,他指使手下非法对宜昌地区多名法轮功学员立案,收集伪证据、枉判。二零零七年一月份,时任宜昌市检察院检察长的孙光骏在作所谓新年工作报告中,竟炫耀宜昌市检察院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行,称“五年来共批捕五件九人,提起公诉六件十人”。

这些年遭宜昌地区检察院,法院迫害的大法学员有:赵训零二年被判七年;李丹零二年被判七年;二零零五年底张永红、贺静燕,非法重判她们七年;赵举才非法重判七年;二零零七年五月樊长华非法重判三年;二零零八年五月非法起诉宜昌市大法弟子王琼,向燕,详情待查;二零零八年十月,非法起诉大法弟子蒋国芳,刘丹涛,目前尚不知道开庭日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10/13/湖北省政府官员、公检法人员遭恶报案例-432473.html
湖北宜昌邪党检察院、法院近年罪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12/26/192315.html
湖北宜昌地区检察院充当邪党“打手” 迫害大法弟子
http://minghui.ca/mh/articles/2007/2/14/148981.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