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1年12月23日早9点,大法弟子刘成艳在大兴县派出所,被一个叫康广平的恶警给上刑,把双手拉平反背铐在椅子腿上,两腿平行搭在另一把椅子上,恶警康广平再用脚踹她两腿的膝盖,脸朝天背朝地手脚不能动长达12小时,双手被手铐铐得鲜血直流,后来血肉模糊。恶警康广平用抹布擦皮鞋,擦完后就把抹布塞进刘成艳嘴里不让她叫。刘成艳的双手被迫害致残并留下疤痕,两手的大姆指、食指、中指共6个手指不能弯曲。大兴县派出所折磨后,看她仍不报姓名和住址,又把她送到大兴县洗脑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