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日,大法弟子李会婷被海化公安分局恶警以“破坏法律实施罪”为名非法刑事拘留,铐上手铐送到寿光看守所迫害二十五天。不法之徒王平多次找李会婷谈话,逼写放弃修炼“保证书”,不写保证书就天天罚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