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26214
中文姓名:
粱艳华
姓名拼音:
Liang Yan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宾县上夹河镇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邮编:113215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宾县上夹河镇政法委书记。

二零零四年八月十四日,上夹河镇派出所的洪越峰等恶人在当时的政法委书记梁艳华的指使下,绑架了这个年仅二十四岁的姑娘王慧楠。唐凤廉当时是该派出所的户籍员,他和洪越峰对王慧楠(王玉荣的大女儿)又是威胁又是恐吓,他故意将手铐铐进王的肉里,使王痛苦不堪。

二零零五年五月十一日,上夹河镇派出所赵振铎、洪越峰、梁艳华到王玉荣家,闯进屋要绑架他的小女儿王慧子到洗脑班,未能得逞。

二零零七年二月上旬,抚顺市新宾县上夹河镇政府政法委及村支书、司法人员相互勾结,以回访为名派人到几位法轮功学员(都是近几年来被非法劳教的)家中进行骚扰,并以关心为名要他们填表,签字。被大法弟子正念否定,并以“一身是理”的正气让恶党官员哑口无言,灰溜溜的离去。

参与人员有姚波(专门迫害法轮功人员)、包英杰(司法部门)、周长春(当地村支书及村长)、粱艳华。

几个月前,一位学法不深的学员到寿离世,粱艳华借此大做文章,到处宣传是因为炼法轮功不吃药造成的,影响极坏,毒害众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王慧楠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1/11/王慧楠在辽宁马三家劳教所备受酷刑折磨-251716.html
各劳教所/看守所/监狱/派出所/六一零恶人录(2/21/07)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2/21/14919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