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02634
中文姓名:
潘某
姓名拼音:
Pan Mo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伏龙泉乡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2002年3月2日在年淑英被非法拘留第六天晚十点多,乡政府潘某,闯入她家,进屋就翻,翻出两个不能用的炼功带和一本大法书,借口把她丈夫带走,也送到拘留所非法拘留15天,非法拘留她18天。家里只有两个孩子在家,她出来时被勒索伙食费270元钱。她丈夫的伙食费270元钱,交公安局政保科500元罚金(无收据)。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农安县年淑英一家被逼流离失所,控告不法警察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0/22/8724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