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8
编号:
E000002635
中文姓名:
陈永文
姓名拼音:
Chen Yongw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片警
工作单位名称:
农安县伏龙泉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1999年9月16日,她去同修家,刚进屋有4、5分钟,原伏龙泉派出所的片警陈永文,闯入屋中,说她们“集会”,把她们四人找到派出所,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把她们送入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24天。

1999年9月16日,他从外面进来刘中奎家,问刘中奎等人看没看电视不让炼法轮功了。接着他又问,那你们还炼不炼了,我们说大法好,我们还炼,他说你还炼就跟我到派出所去。

他在没有任何法律手续情况下先送人(拘留)再开拘留票,强作材料,多数是以扰乱社会秩序罪拘留的。刘中奎、邵本兰、年树英和王国军,共计关押24天,在拘留所内几乎每天都被体罚4到5个小时,挑豆子选杂质,拘留所挣着无本的黑心钱,24天伙食费交了700多元(亲属交的),政保科收保证金1000元钱。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农安县年淑英一家被逼流离失所,控告不法警察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0/22/87246.html
吉林省农安县伏龙泉镇王国军被迫害经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2/19/6794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