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02638
中文姓名:
王得臣
姓名拼音:
Wang Deche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农安县伏龙泉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伏龙泉派出所所长。

1999年10她说炼。只为一个“炼”字,不法警察把她又送农安县五公里拘留所,非法拘留13天。前四、五天被迫坐板,后几天被强制挑小豆(每天八、九个小时,为所里挣钱),出来时被迫交伙食费240元钱。

2000年2月16日,片警王得臣又把她找到派出所,以“串连”的名义,非法送她到农安县滨河看守所,关押44天。这期间被强迫坐板,挑豆(为所里挣钱),出来时被迫交伙食费220元。回家第二天,伏龙泉派出所片警,强行办班洗脑20天左右,强迫交伏龙泉乡政府“保金”1000元。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2011年下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3/20/2011年下半年吉林省法轮功学员被迫害概述-254411.html
吉林农安县年淑英一家被逼流离失所,控告不法警察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4/10/22/8724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