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0年的12月,辽宁省抚顺市清原县公安局局长李永志将去北京为说句心里话“法轮大法好”,被非法抓捕16岁的女孩和妈妈一起带到清原驻北京的办事处,把她们身上的600元钱非法没收。后来把她们母女投入清原县大沙沟拘留所。
迫害时间待查,公安局局长李永志、红透山铜矿经警中队的经济警察:丛志红、杨振东、陈大平、红透山派出所所长梁大明、政法委副书记:张玉清、综治办主任张保权、610办主任宫波、办主任王艳春、公安局副局长肖龙,是迫害死法轮功学员周玉玲的直接责任人。
2000年12月27日,大法弟子薛殿奎再次进京上访证实大法,被一群警察和便衣用警棍猛击头部及全身,清原县国保大队警察徐景荣、王殿元和朱××把薛殿奎押送驻京办,清原县公安局长李永志,还有六个警察和北京一名新华社记者,记者拿著录像机对薛殿奎进行采访,薛殿奎反问记者为什么不把天安门警察及便衣对法轮功学员连抓带打、带抢,的真实事件报导出来?记者气急败坏对警察说这个人欠打,让他乱讲话。
积极参与迫害,涉嫌主使,纵容,监控,绑架,抄家,劳教判刑大法弟子。
二零零四年七月十二日,清原大沙沟看守所警察,又一次非法劫持了高珊,要把她送到沈阳大北监狱,由于体检身体不合格监狱拒收,被非法关在清原大沙沟看守所,她抵制迫害,在看守所又一次绝食,二个月后,身体完全就不行了,当时的政法委书记李永志非要敲诈家属一万元钱才肯放人,否则不放人。由于家里拿不出钱,最后看她只剩下一口气了,政法委、“六一零”才同意放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