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河北省石家庄大法学员王博,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被中共恶党当局以“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非法判刑五年,父亲王新中和母亲刘淑芹被以同样的罪名都被非法判刑四年。王博一家拒绝非法判决,已经在二月十日前上诉到石家庄中级法院,但至今未立案。
二零零七年二月七日,王新中的代理律师到长安区法院,按照司法程序向法官要判决书,并提出要看案卷。一审庭法官岳运芝证实判决通知为二零零七年二月二日送达当事人,判决书上规定上诉期为十天;并证实已经将当事人的上诉书送中级法院,案卷还没有转呈。但不给律师判决书,也不让看案卷,也不告诉到底有几个人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