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02669
中文姓名:
李国生
姓名拼音:
Li Guoshe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宾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副局长:李国生 住宅电话:0413-5032715
迫害事实:
新宾县公安局副局长。

一九九九年四二五从北京返回新宾家中,新宾县政法委、公安局听说赵淑琴去了北京上访都为之大怒,逼迫单位领导扣赵淑琴工资和奖金。公安局副局长李国生亲自登门骚扰,蹲坑,半夜里敲门造成恐惧和不安,使李国生的女儿受到了严重惊吓,白天都不敢出门。

1999年7月20日以来,新宾县地区部份恶人,为了捞取政治资本,紧随江氏集团大肆迫害法轮功。他于宋俊林狼狈为奸,使众多无辜的大法弟子遭到迫害。
1、践踏法律、疯狂迫害。
2、勒索钱财、中饱私囊
3、迫害家庭、制造分离

1999年7月以后,新宾县直属机关、政法委、公安局、派出所时常骚扰朱永芳,无奈之下,她住到了亲属家。一天朱永芳在回家的路上,被公安局副局长李国生遇到,便问她:“法轮功学员都上哪去了?让他们回来吧,没事。”朱永芳说:“我们没有组织,他们上哪了我也不知道。”

2000年,新宾县公安局又做了对王晓明劳动教养的非法决定。王晓明拒绝接受劳动教养,新宾县公安局局长李国生率领着新宾县公安局的恶警,到永陵派出所强行给王晓明戴上手铐从二楼拽到一楼,塞到准备好的面包车中,将王晓明送到抚顺教养院,执行非法的劳教。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新宾县妇女被迫害九死一生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5/辽宁新宾县妇女被迫害九死一生-261174.html
辽宁新宾县朱永芳、张玉解被迫害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11/30/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11月30日发表)-249866.html#111129232053-7
这样的人也要被开除吗?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0/8/22/228663.html
辽宁新宾县政法委书记宋俊林犯罪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9/29/85331.html
辽宁新宾县大法学员遭看守所恶警野蛮奴役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3/11/20/60948.html
辽宁省新宾地区部份被抓学员名单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1/2/26/837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