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四年农历九月十三日上午十点左右,易县西山北乡机场派出所四名恶警闯进大法弟子李云霞家中,以李云霞到易县庙会去发数据为由进行抄家,翻箱倒柜,抢走了所有大法书,同时将李云霞绑架到派出所。十五天后,易县公安局将她送进保定八里庄劳教所非法劳教三年。李云霞坚定信仰,拒不“转化”,遭到劳教所恶警的各种酷刑的折磨。为反迫害,李云霞曾多次绝食。一次,恶警对李云霞进行迫害性灌食,把她的两臂抻直铐在床架两侧的上方,云霞要求上厕所,恶警刘子维不给她解铐,并用电棍电击她。
由于长期的非法关押迫害,李云霞的身体已经非常的虚弱,吃不进食物,吃了就吐。即使这样恶警还在强迫她做奴工,并扬言 “完不成生产任务就给你加期。”参加迫害大法弟子李云霞的恶警有:刘子维、张国红、李秀芹(已退休)、武文双、刘姗姗、闫庆芬。
布丽警察指使阜平县卖淫犯刘惠芳、聂窦霞等人对她“包夹”,警察张昊欣说:“只要别把她弄死,怎么整都行。”犯人们经常恶毒辱骂,并强迫她做奴工,完不成所谓生产任务,就辱骂不断。一次,刘惠芳用做膏药的擀面杖朝她身上用力打过去。晚上加班,有时布丽身体虚弱干不了,警察就罚站。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迫害,使她全身疼痛、头昏,警察仍强迫她做奴工:“完不成生产任务,就给你加期!”一次发现她有经文,犯人就把她从一楼弄到三楼,趁别人出工干活时打得她鼻青脸肿。参与迫害的警察:张国红、武文双、张昊欣、李秀芹、刘姗姗、刘亚敏、闫庆芬
胡锦凤被单独隔离,几个犹大日夜监控迫害, 最多时六、七个监控。绝食抵制迫害,警察插着灌食管铐大板,犹大将铐子用劲勒进肉里,致使她左臂几个月不能抬起,两手拇指失去知觉半年左右。此次参与迫害的警察有张国红、武文双、白洁、闫庆芬。后来警察多次对其罚站、不让睡觉、抱蹲、恐吓、拳打脚踢。一次,警察武文双、张国红、张昊欣三人一齐将她踹、打在地,揪着她头发按在地上,皮鞋踩在身上。并唆使犹大进行精神折磨。这期间参与的警察是张国红、武文双,李秀芹、闫庆芬、张昊欣、刘亚敏、刘姗姗、东青、陈娜。
李云霞于二零零四年农历九月被绑架到保定劳教所,迫害近三年。一次,警察把她的两臂抻直铐在床架两侧的上方灌食,要求上厕所,警察刘紫薇不给解铐,并用电棍电她。家人来看望时,见她面黄肌瘦,走路艰难,家人听监视她的恶人说:李云霞不怕打。李云霞吃不进食物,吃了就吐,警察仍强迫她做奴工,扬言 “完不成生产任务给你加期。”参与迫害的警察:刘紫薇、张国红、李秀芹、武文双、刘姗姗、闫庆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