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02720
中文姓名:
李春华
姓名拼音:
Li Chunhua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龙港区北港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派出所所长。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大法弟子石春德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证实大法,被北港街道(北港镇)官员杨德极、派出所所长李春华、指导员王学信、警察娄春生(现在是所长)等人绑架,并通过龙港区公安分局,送到葫芦岛市拘留所达两个月。期间,所长李春华及街道官员两次来拘留所,要求石做出“不再去北京”的保证,就可回家,遭到拒绝后,恶警又把石春德绑架到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石春德受尽折磨、体罚和虐待。

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对石春德的迫害

参与迫害的有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党委、政府书记任守民、副书记:齐瑞荣、杨某某,派出所所长李春华、指导员高小平、警察娄春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葫芦岛石春德遭恶党非法关押、劳教的经历(图)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8/200444.html
葫芦岛市石春德在两个劳教所的遭遇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8/14/184076.html
辽宁葫芦岛大法弟子石春德被劳教院折磨致残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11/25/89980.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