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零年六月二十四日,大法弟子石春德到天安门广场打横幅证实大法,被北港街道(北港镇)官员杨德极、派出所所长李春华、指导员王学信、警察娄春生(现在是所长)等人绑架,并通过龙港区公安分局,送到葫芦岛市拘留所达两个月。期间,所长李春华及街道官员两次来拘留所,要求石做出“不再去北京”的保证,就可回家,遭到拒绝后,恶警又把石春德绑架到葫芦岛市劳教所非法劳教两年。石春德受尽折磨、体罚和虐待。
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党委、政府、派出所对石春德的迫害
参与迫害的有葫芦岛市龙港区北港镇党委、政府书记任守民、副书记:齐瑞荣、杨某某,派出所所长李春华、指导员高小平、警察娄春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