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八月,由遂宁市市中区人民法院贺树祥审判长等先后将大法弟子吕燕飞临时非法押往仁里镇和射洪异地他乡,逃避人民群众的眼睛,将“利用X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的罪名强加于她,非法判处有期徒刑四年,丝毫不采纳她和律师的意见。吕燕飞不服判,上诉于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中院在毫无核实的情况下以维持原判而告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