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2月8日黑龙江省大法弟子刘晶明被非法送往泰来监狱迫害,46天后被迫害致死,年仅39岁。2007年3月24日晚7时,泰来监狱集训队管教纪恒泰给刘晶明家人打电话,告知刘晶明已于3月24日1时40分“跳楼”身亡。
2007年3月25日11时,痛苦万分的家人来到泰来监狱,接待的纪恒泰声称他们对法轮功学员都很特殊“照顾”。当家人询问刘晶明的死因时,纪恒泰直接说:我们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强行转化,刘晶明“非常顽固”,不背狱规背经文,刘晶明的死是因为“觉得刑期太长”而选择此路。县公安局刑侦科、驻泰来监狱检察院两个工作人员也统一声称死者“感觉刑期太长”绝望而导致死亡。
据纪恒泰提供的所谓“死亡经过”:刘晶明所在集训队监号在3楼。3月24日1时15分,刘晶明要求上厕所,当时有两个值班犯人,其中一犯人在监号门口抽烟,犯人听到铁窗的铁栏响声,便入室内抓住刘晶明的右手,刘晶明甩脱后便在掰开的铁栏窗口处跳出窗外。5分钟后他们将刘晶明抬入监狱医院,刘晶明于2007年3月24日1时40分身亡。
悲愤的家人质问:“既然刘晶明已于凌晨1时40分死亡,为甚么在晚上19时才通知家属,这18小时里你们在干甚么?!关押在押人员的场所,窗口的铁栅栏就那么轻易的掰开吗?况且刘晶明每天遭受高压强行转化,身体正处于极度虚弱期间能有掰开铁筋的力气吗?刘晶明双腿膝盖部位呈紫黑色、有淤血和硌痕,定是长期跪刑所致。”
当泪流满面的家人来到刘晶明遗体旁时,看到刘晶明尸体惨不忍睹:头顶部右侧严重塌陷;额头、右眉骨、右脸三处有约4公分划痕;脸部有淤伤、脸部肿胀、七窍出血、浑身是血;毛衣毛裤都有湿透的血痕,可内衣内裤却没有血迹(死者姐姐说不是刘晶明本人的内衣内裤);左腿里侧有约3公分硌痕(可能用刑所至)、右大腿外侧有一直径约5─6公分的窟窿;右腿膝部折断(右膝盖以下可随意扭转)、右脚向里侧拧转变形;双膝盖部位紫黑淤血有硌痕、肚脐有血痕。
刘晶明与一同入监的法轮功学员任英群等8人被非法关押在同一监号,家人问到任英群时,纪恒泰支吾着,后又说任英群于一个月前已调离集训队;而集训队的队长梁福文则说刘晶明出事后的第二天也就是3月25日,任英群被调离,且说刘晶明出事时任英群正在睡觉。纪恒泰与梁队长所言任英群调离时间不符,其中必有因由。
4月1日晨,刘晶明的家人去泰来监狱。在家人一再的要求下,狱政科副科长梅继明、集训队教导员纪恒泰、集训队队长梁福文才将家人引入会议室。
当天的当班集训队教导员纪恒泰复述刘晶明“跳楼”经过时,将3月25日自述的“犯人周立新入室内抓住刘晶明的右手,刘晶明甩脱后便在掰开的铁栏窗口处跳出窗外。”又说成“犯人周立新入室内抓住刘晶明的‘左’手,家人纠正说右手时,又改说是右手。家人又问你们用怎样的方式强行转化时,纪恒泰一改3月25日“我们上边有规定对法轮功学员实行强行转化,刘晶明非常顽固,”之说,而否认强行转化恶行,可见纪恒泰的谎言不能自圆其说。
家人问3月22日监狱开巡回演讲会时,刘晶明、任英群等四名法轮功学员站起来揭穿谎言后,你们是不是打他们了?梅继明说我们从不打人。家人随即问刘晶明遗体右大腿外侧直径约6公分的窟窿是怎样造成的时,他们却推说检察院已检查了为借口不予回答。家人要求见任英群,他们推说不让见。
当家人问及刘晶明已出事9天了,监狱将如何处理此事时,梅继明说刘晶明不参加劳动不能按工伤处理,是他自己坠楼而死的。家人说不管刘晶明甚么原因造成的死亡后果,他是在监狱内死的,你们监狱应承负责任。最后家人要求对刘晶明遗体解剖、法医鉴定、全面调查核实死亡原因;要求追究责任人的刑事责任及给予刘晶明年迈父母经济赔偿。据悉,齐齐哈尔市检察院王连成参与“调查”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