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法弟子张立凤被古塔区法院非法判刑,其亲友到中法上诉,找到审判长邓辑林、陪审员李宇晖等人,向他们说明张是法轮大法的身心受益者,他发《九评》是在道德勇气的感召下,冒着危险告诉人们真相的慈悲壮举。这是符合《宪法》关于公民拥有言论自由的规定的。
邓辑林打断说:“我审过的法轮功案子多了。你们修炼‘真善忍’,就得说你们不能吱声,说你们啥也不能吱声。”张的亲友又提到古塔区法院违反了《刑事诉讼法》“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公开进行”的规定,私下秘密开庭,李宇晖回答说:“审判时可以不开庭,到看守所提审时,几个人就当场宣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