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雄县所谓的“转化班”(即洗脑班)是不法人员对大法学员进行精神洗脑和肉体折磨的邪恶场所。
刑凤军、赵七学、沈贺峰、冯志强、谢玉华等人,殴打坚定修炼的法轮功学员,逼迫学员骂师父骂大法;敲诈勒索学员家属;扒光女学员的衣服殴打谩骂;用钳子夹妇女乳头;用电棍电;用胶皮棍子抽打学员致使臀部腰部一片黑紫色。连续抽打嘴巴致使脸部青肿牙龈出血;拳打脚踢多次把学员打昏死过去再用凉水泼过;用香烟烧脚面;脚不沾地吊在大门上数小时;把条帚棍放在地上强迫学员跪在上面,再用脚使劲踩背使两膝盖疼痛难忍;甚至于对未婚的小姑娘动手。
二零零二年三月,葛各庄洗脑班邢××、冯××、沈××、赵七学、张国立、王××、谢玉华、张××、赵××等,为了逼迫法轮功学员骂人,变着法儿的折磨。如:连续抽打嘴巴,致脸青肿、牙龈出血;用电棍电击;用胶皮棍子抽打臀、腰部成一片黑紫;强迫跪在笤帚棍上,用脚狠踩脊背,致使两膝盖剧痛;用烟头烧脚面;吊在大门上脚不沾地数小时;拳打脚踢把人多次打昏,再用凉水泼醒;扒光女学员的衣服进行侮辱谩骂、殴打、用钳子夹乳头;邢××、张××、王××等三人多次对关押两个半月的一未婚女学员实施性骚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