沛城派出所洗脑班责任人:原所长董立顶(现任县公安局副局长)、教导员刘瑞琴(现任县公安局治安大队长)、警察张宗建(现为县国保大队副大队长)、陈伟(已死)等。
被迫害人员:姜玉芬(女,约60多岁,放弃炼法轮功后已离世)、张芝兰(女,约60多岁,放弃炼法轮功后已离世)、韩月兰(女,60多岁)、潘绪军(潘序军,男,三十多岁)等约十几名法轮功学员
迫害事实:非法限制公民人身自由、强制洗脑,逼迫法轮功学员写“不炼功的保证书”、阻止法轮功学员接触、交流,人为造成许多家庭矛盾。很多老年法轮功学员放弃炼功后,发病住进医院,姜玉芬(女,60多岁)、张芝兰(女,60多岁)发病后离世。姜玉芬,原沛公酒厂调酒师,曾患高血压、心脏病、胃病等多种严重疾病,常年处于疾病的痛苦折磨中,修炼法轮功后,身体康复,无病一身轻。放弃炼功后,疾病复发,在病魔的折磨中离世。
二零零零年三月,大约一个星期,学校派职工赵连勇每天早晚两次接送潘老师去沛城派出所办的“学习班”(强制法轮功学员放弃信仰真善忍权利的洗脑班),不准回家,晚上由学校门卫闫成华看着睡在传达室,非法剥夺人身自由、思想自由,涉嫌非法拘禁、强行洗脑、剥夺公民信仰自由。“学习班”由所长董立顶、教导员刘瑞琴、警察张宗建(张中建)、陈伟(已死)等负责。潘老师在县电视台采访时被逼做了不利于法轮功的发言。
二零零零年七月暑假里,潘老师被非法软禁在学校里好多天,连有的校领导都说:这是侵犯人权。七月十九日,一位法轮功学员的家属来学校不知说了什么,季传民校长很生气,打电话给沛城派出所恶告,潘老师被董立顶所长和张宗建非法传唤、关押在派出所留置室至次日中午十点左右。
二零零一年初,法轮功学员潘绪军因不愿配合县电视台关于观看“天安门自焚”伪案的采访报导而被县“六一零”、教育局(局长司云诗)、学校(校长季传民)和城镇派出所(警察张中建)绑架至位于沛县看守所的洗脑班,对外谎称“法制教育学习班”,后转至原湖屯乡政府院内。洗脑班是中共“六一零办公室”为迫害法轮功学员,给学员强行洗脑、逼迫学员放弃信仰法轮功的冤狱。
二零零一年一月,县公安局一个姓张的局长到季传民校长室,告诉说:政府对法轮功的打击力度加大了。季校长说:“应该这样。”张局长走后,潘绪军老师告诉季校长放弃炼功后身体遭受的痛苦,季连声说:“好!好!”
二零零一年一月三十日晚上,副校长高兴明把潘老师带到县教育局去看栽赃陷害法轮功的“天安门自焚”假案,潘老师不愿意违背良知接受县电视台两名记者诬蔑法轮功的采访,教育局长司云诗非常生气,强制命令潘老师出卖良心去读由教育局纪检书记朱信义写的诬蔑法轮功的一张纸条,过后还大声嚷道:“教你个曲,你都不会唱!”“不送你去‘学习班’对不起你!”后来电视台没有报导这次采访,听说在《沛县报》上报导了。
几天后,潘老师就被县教育局(局长司云诗)、学校(校长季传民)和沛城派出所(警察张宗建)从学校绑架到沛县看守所洗脑班。非法长期关押、剥夺人身自由近一年之久,涉嫌非法拘禁罪、强行洗脑、剥夺公民信仰自由罪。
二零零六年十二月八日,法轮功学员韩书家在外面贴真相资料时被恶警孔令华,张中建,孙建设,张继洲,马××,郝寨派出所联防队员绑架,当时韩书家的妻子秦兆华在场,联防队员又胁迫秦兆华把家中电脑,书以及现金二千多元人民币搜走;韩书家和妻子秦兆华被押送沛县看守所,关在小屋内,将两位老人连续非法讯问一个星期,用尽各种手段,一无所获。老人秦兆华在儿媳给“六一零”头目孔令华送礼后,被放了出来。韩书家在拘留所一个月后,被非法劳教一年,送往徐州三堡,因拒绝转化,被送往山东洗脑班,在查出心脏衰弱后被拒收,要放他回家,但沛县“六一零”邪恶之徒仍不放人,对一个六十七岁的老人继续关押迫害,老人身心疲惫,面目憔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