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41
编号:
E000027918
中文姓名:
方有武
姓名拼音:
Fang Youwu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涞水县政府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涞水县府前街112号
电话:(0312)4522040
县长:朱明新18833201666办0312-4606666
政协主席:刘喜宗
政协副主席:杨宝楼13933233369办0312-4522136宅0312-4524130
现任:张海利、常征、刘占坡。
原政协主席:宋冀中13903369138办0312-4530680宅0312-3855816
胡玉祥13931218598宅0312-452;郑晓先13930297099办0312-4528740宅0312-4523869。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2001年腊月二十七晚11点至12点左右,赵各庄镇恶党政府的邪恶之徒以李振生为首的方有武等10多个人,翻墙入院闯进大法弟子的屋内,不由分说,在没有任何法律依据的情况下,对大法弟子家乱翻一气,抄走大法书籍《长春辅导员讲法》一本,《经文》一本,炼功带一盘。四个邪恶之徒把大法弟子按在炕上将大法弟子反铐,不让大法弟子穿鞋袜,光着脚被两个恶徒拖拉到大队办公室门口,约500米远,把大法弟子塞到车里绑架到镇政府,李振生、方有武用铁链条没命的抽打,还用烟头、香火烧大法弟子的面部,当下就被烫起血泡。迫害一夜后由村干部李桂生伙同赵各庄镇政府邪恶之徒逼迫家人交保证金1000元,强迫家人写“保证书”才允许家人把大法弟子接回。

2002年农历九月三十日夜里11点多,赵各庄镇李振生、李银、方有武等10多个人又来到大法弟子家,翻墙入院,门口留三四个人守着,其余七八个恶徒闯进屋里,非法乱翻一气后将大法弟子绑架到赵各庄镇派出所。一同被抓的还有孟宪彬、刘志平。第二天早上七点多大法弟子们被非法送到涞水县拘留所非法关押,被关押30天后恶人要家人拿660元钱,并强迫李志金代写“保证书”大法弟子才回到家中。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抄没家产、夺取老人活命钱--涞水县迫害事例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0/15249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