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检察长郭利为首的桥东检察院及桥东法院院长陈延青、庭长王冀安、副庭长孟庆有、王书香等人更没有依照法律秉公执法,违背 “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非法开庭,非法秘判。在二零零六年年底草率结案,将大法弟子纪秀梅、张贵富、郭淑英、刘金叶、陈爱鸿、赵晓露、和张仲利非法判为四、五、六、十年。除张贵富送河北唐山冀东监狱,其余六名大法弟子都已送河北石家庄女子监狱(鹿泉)迫害折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