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2007年2月27日下午3、4点左右,他带领一帮恶警开着一辆警车、一辆面包车非法强行绑架孙洪柱并抄家,抢走影碟机、录音机等物品。
家人于2月28日上午到城区派出所要人,当质问为什么无故抓人时,恶警说,有人举报,年初一看见孙洪柱撒传单,当质问当时为什么不抓,恶警却无言相对,胡搅蛮缠。派出所恶警还威胁要一万元钱,拿钱就放人;下午家属再次去要人,才让见孙洪柱。到天黑,派出所已非法关押孙洪柱26小时,派出所不能关押超过24小时,派出所的恶警却说:“对法轮功从来不讲法律,到哪也告不着。”
29日傍晚,派出所说聂作坤说了,要刑事拘留。孙洪柱于3月31日在寿光市看守所非法拘留1个月后被非法劳教1年半。孙洪柱原被非法劳教三年被关押在在昌乐劳教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