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28121
中文姓名:
王乐泉
姓名拼音:
Wang Lequ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电话区号:0991
王乐泉:2391866;2391348;2396114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党委电话号段:2391001-2391999 2396001-2396999
2810001-2810999 2803001-2803999 2817001-2817999     2819585-20001-29999
迫害事实: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邪党党委书记。兵团第一政委。

二零零七年一月,新疆自治区邪党党委书记王乐泉,伙同政法委书记张秀明、朱海仓出台了所谓“打击三股势力”的方案,在新疆召开了“政协”和“人大”两会。会上自治区检察院院长肉孜-司马义表态:“绝对高压”;同时自治区高级法院院长买买提-玉素埔也表态:“顶级重判”。所谓的“高级法院”就开始实施违法犯罪了。

二零零七年四月初,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邪党操控的所谓“高级法院”,对大法弟子张燕平四姐妹及其它五人的非法庭审结果下达到本地。原检察机关以所谓的“颠覆国家政权罪”起诉,现法院以“破坏法律实施罪”强行判决,非法判决如下:

张燕云被非法判六年,张燕平被非法判五年,张燕林被非法判五年,张秀珍被非法判四年,赵雪梅被非法判四年,于月娟被非法判三年,因以前炼法轮功被判三缓四未到期,加刑一年,实际为四年;杨颖婕被非法判三年,郑新秀、黎刚(常人)判三缓四。

王乐泉多次指示并唆使新疆各地的相关责任人加重对各地区大法弟子的迫害,现又主导新疆地区加重加快对大法弟子非法判刑的处理。

二零零七年两会期间,人大、高法、高检的维族邪党头目积极接受王乐泉、朱海仑的指示唆使,公开对媒体表态、同时指示全疆相关部门明处加重加快打击“三股势力”背地里对大法弟子加重了迫害。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新疆不法官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7/5/新疆不法官员迫害法轮功学员的罪恶-243447.html
新疆维吾尔自治区迫害法轮功相关责任人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8/153734.html#2007-4-27-chev-8
新疆大法弟子张燕平四姐妹被非法判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17/152924.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