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28141
中文姓名:
王洪
姓名拼音:
Wang 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咸丰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咸丰县公安局政保股(即后来的国保大队副队长)。

湖北省咸丰县地处鄂西南偏远山区,交通信息闭塞,贫穷落后,可是咸丰却成为恩施自治州迫害法轮功最严重的地区。

1999年7月20日后,在当地610的直接指挥下,县公安局政保股(即后来的国保大队)大肆疯狂收缴法轮功书籍,并威逼强制每个学员写下所谓的“不炼功”的保证;尤其在2001年7月,大肆抓捕散发传单讲真相的法轮功学员,被抓捕的学员有曾桂芝、徐玉祥、游家培、金艳秋,其中曾桂芝和徐玉祥后来分别被非法判处3年和5年徒刑,对于其他学员,他们采用敲诈、威胁等卑鄙手段榨取学员及学员家人的血汗钱。

不仅如此,咸丰县610还伙同县公安局对所有有法轮功学员的单位实行罚款2万元,并扣掉职工们1个月的生活费,而且单位领导还必需写检讨,并取消单位评先进的资格,以此来挑起民众对法轮功的仇恨。

2001年6月徐玉祥被国保邓志书、公安局长谭志国等人绑架到县城党校临时开办的洗脑班迫害一周,谭志国在洗脑班上发表讲话,污蔑法轮功“宣称2000年地球要爆炸”,当被徐玉祥质问“法轮功的哪本书里这样说过”时竟恼羞成怒;6月底7月初,因给世人发真相信传单徐玉祥被人构陷,于7月4日的晚上被国保警察王洪、李道凡绑架并戴上手铐,李道凡故意用力将铐子卡进手腕的肉里,后被带到公安局政保科刑讯逼供,追问资料来源,由于徐玉祥始终不说,打手王洪用拳头反复猛击小腹部,之后被其住处被抄家,后徐玉祥被关押在县看守所。

2006年6月14日,县公安局国保大队再次把大法弟子金艳秋绑架至看守所,并施行虐待、逼供、不给饭吃,并威胁说如不配合还要强行注射破坏大脑中枢神经的精神病疫苗。经过1个月的折磨后,未经任何程序、家属也未收到任何书面通知,就把金艳秋劫持到武汉市洪山区马湖特一号省女子劳教所非法劳教一年,至今还没有释放。

相关责任人名单如下:

邓志书,咸丰县公安局政保股股长,现任指导员,积极主动参与了所有迫害大法弟子的活动。2001年7月,在抓捕大法弟子后,其妻遭报应,两度住进医院,为了支付两个孩子上大学的高额学费,极力想通过迫害法轮功捞取政治资本,多捞奖金。2006年6月14日,再次绑架大法弟子金艳秋,并非法劳教。

黄亮,县国保安队警察,邓志书的得力帮凶,邪恶之极。
王洪,县国保大队副队长,刑讯逼供。
周德贵,县公安局某科科长,刑讯逼供。
肖建国,咸丰县看守所警察,在监中虐待大法弟子,并威胁注射精神病疫苗。
李道凡,高乐山派出所警察,监视、抓捕大法弟子并逼供大法弟子放弃修炼。
游家龙,大路坝乡派出所长,百般折磨、逼供大法弟子。

二零零八年十一月二十三日,“六一零”、国保又对县城内的所有法轮功学员统一抄家,李道帆、陈勇和一名女警察三人抄走金艳秋家打印纸一箱(价值为一百八十元)、《九评共产党》书一本,人在公安局被扣留一天,之后由梅中立、王洪两人到家骚扰两次。

二零一一年六月(端午节刚过),贺光莲向学生传播神韵光盘被一学生家长构陷,“六一零”、国保警察王洪一伙人闯入她家非法抄家,抄走电脑一台(其丈夫重新买的)、新手机一部和真相光盘等,先被非法关押在当地看守所,一段时间后放回,并被停课赋闲在家至今,取消一切晋级资格,还不断受到“六一零”的骚扰,威逼她说出资料来源。

二零一二年三月十四日上午,国保警察王洪带一大帮人来到廖仓敬家企图绑架其妻金艳秋,妄图抄家因打不开铁门未成,第二天下午王洪又带人到廖仓敬上班处非法给他戴手铐劫持到高乐山镇派出所巡逻防控中队办公室,强抢钥匙准备抄家,因始终打不开防盗铁门锁无奈离去,扬言暴力破门。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咸丰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9/湖北省咸丰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256332.html
揭露湖北省咸丰县恶警恶行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9/153084.html#2007-4-18-cher-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