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28144
中文姓名:
李道凡
姓名拼音:
Li Daofan
性别: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咸丰县高乐山派出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高乐山派出所恶警。

他特别仇视法轮功创始人和法轮功学员,谩骂并多次参与非法抄家事件。2001年后的几年中,国保指使他在县城内的打印店和网吧处巡逻蹲坑,企图查获资料和构陷法轮功学员。

2001年6月徐玉祥被国保邓志书、公安局长谭志国等人绑架到县城党校临时开办的洗脑班迫害一周,谭志国在洗脑班上发表讲话,污蔑法轮功“宣称二零零零年地球要爆炸”,当被徐玉祥质问“法轮功的哪本书里这样说过”时竟恼羞成怒;六月底七月初,因给世人发真相信传单徐玉祥被人构陷,于七月四日的晚上被国保警察王洪、李道凡绑架并戴上手铐,李道凡故意用力将铐子卡进手腕的肉里,后被带到公安局政保科刑讯逼供,追问资料来源,由于徐玉祥始终不说,打手王洪用拳头反复猛击小腹部,之后被带到徐的住处抄家,后被关押在县看守所。

2008年11月23三日,“六一零”、国保又对县城内的所有法轮功学员统一抄家,李道帆、陈勇和一名女警察三人抄走金艳秋家打印纸一箱(价值为一百八十元)、《九评共产党》书一本,人在公安局被扣留一天,之后由梅中立、王洪两人到家骚扰两次。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湖北省咸丰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4/29/湖北省咸丰县法轮功学员被迫害综述-256332.html
揭露湖北省咸丰县恶警恶行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7/4/19/153084.html#2007-4-18-cher-3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