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494
编号:
E000028178
中文姓名:
刘利民
姓名拼音:
Liu Limi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蛟河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副局长 张广义67010007、67253777、13341506868

局长曹海鹏67010001
国保大队长戴振华13704444353
蛟河市看守所所长奚忠义13904444778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市公安局法制科主任。多年来一直参与抓、批、捕、迫害法轮功学员。

二零零七年四月十日上午九点,吉林省蛟河市民主街派出所恶警以收水费为名,骗开大法弟子丁玉彬家门。五、六个恶警进屋就说:“我们是民主街派出所的,你是不是炼法轮功的,和我们走一趟。” 随后恶警胁持丁玉彬二次返回搜家,搜走多本大法书籍, 警察赵仁维又打去电话叫丁玉彬的丈夫过来,并质问:“你知不知道她炼功?你制没制止过?”她丈夫说:“知道,她炼功受益,以前身体不好,什么病都有,又没钱看病,通过炼功病都好了。”赵仁维说:“有人举报好多次了,我们也不愿管这些事,”又说“上面发传真了,要在二零零八年之前抓一批。” 恶警李新宇说:“我们就是以查户口的名义来抓你们,上你家好多次了,你家没人,要抓早抓你了,我们还要查呢。”

下午四点半左右,赵仁维和高波让丁玉彬在拘留书上签字,丁拒签,其女儿说:“中国宪法哪条规定说法轮功扰乱社会秩序?”那个刘所长一下就蹦起来说:“国家这么规定的,你去找律师。”就这样大法弟子丁玉彬被强行关入看守所。

四月十三日丁玉彬的大女儿领着八岁的小妹妹去市公安局要母亲,法制科主任是刘利民,他们互相推诿,让家属回家等信,等家属四月十六日再去要人,他们便以刘去吉林开会避而不见。

吉林蛟河市六十二岁的法轮功学员王淑清女士和另一名法轮功学员,二零一二年七月十七日被蛟河市刑警大队五名警察绑架,非法拘留半个月后分别被非法劳教一年三个月。八月二日,她们被劫持到吉林省女子劳教所,简单检查身体,血压还是高,又被强制吃药。劳教所拒绝接收王淑清。从王淑清被绑架,其家人多次出面或打电话,找公安局局长郝壮和公安局法制科长刘利民以致到蛟河市拘留所要人,都被搪塞推诿。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吉林蛟河市又两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劳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8/10/吉林蛟河市又两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劳教-261399.html
蛟河市大法弟子刘延龙被劫持到长春公主岭监狱迫害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9/5/15/200971.html#09514235645-3
修大法绝症复生 做好人全家遭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9/3/19/197422.html
吉林蛟河市丁玉彬被绑架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0/153107.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