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大法弟子刘清梅被非法关押三个月后,二零零三年的大年快要到了,刘清梅在监室里对着看守所的大队长潘其录说:“无条件放我回家,我的孩子还等着我回家一起过年。”潘其录非但不放,还唆使狱警给刘清梅砸上手铐和脚镣,并锁在铁椅子上五天五夜。刘清梅的腿脚都肿的很厉害,上厕所都不能走路了,恶警才将刘清梅放下来,但仍戴着手铐和脚镣,被关进监室二十多天。
刘清梅的身体已被恶警们迫害得极度虚弱,带着大镣坐又坐不起来,只能躺着,就是这样恶警们还把她抬着去参加非法“开庭”。
十天后,邪恶的判决书送到监室,非法判十二年,叫刘清梅签字,她说:“修大法无罪,修真善忍无罪,坚决不签字!”一个恶警说:“不签也生效”。
二十天后,看守所的所长潘其录、狱医张元亭、狱警游芳把刘清梅送往济南女子监狱,由于一百六十多天的残酷迫害,刘清梅的身体出现严重的血压升高,非常危险,济南监狱拒收,恶警们只好把刘清梅送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