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上午9时左右,吉林省长春市德惠市法院对崔涛、王成顺、李瑞凤、杨金玉、杨金凤、郝杰、李绍珍、张凤秋、胡波、马宝妨十名大法弟子非法开庭。
此次开庭由法院王丛福(音)任审判长,代理审判员燕桂秋(音)、杨虎城(音),书记员张孝山(音)。检察院孙永超(音)出庭公诉。
开庭过程中公(娄兴岩)、检(孙永超)、法(王丛福)人员沆瀣一气,高压无理,欲用两高的司法解释及刑法三百条加害大法弟子。
二零一七年三月二十四日,长春市德惠市法院对被非法关押半年之久的法轮功学员崔涛、王成顺、郝杰、马宝舫、张凤秋、胡波、李瑞凤、李绍珍、杨金玉、杨金凤进行非法庭审,不让他们自己请辩护律师,都必须由法院自行指派律师。
非法开庭时间从早上八点三十分到下午二点左右,中午休息半个小时。在庭审期间,法轮功学员被戴上手铐和脚镣。
二零一七年七月十八日上午十点多,德惠市法院对杨金玉、胡波、马宝舫、张凤秋、李绍珍、郝杰、崔涛、王成顺、李瑞风、杨金凤十名法轮功学员非法开庭,法轮功学员家属到庭旁听。法官王荣富、副检察官孙勇超当庭对李瑞凤非法判刑七年,王成顺五年,崔涛四年,李绍珍三年六个月,郝杰三年六个月,杨金玉三年,马宝舫三年,张凤秋三年,胡波二年,杨金凤一年。除杨金凤被非法处罚金五千元,其余九人都被非法处罚金一万元。家属对非法审判结果纷纷表示要上诉和控告。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九日十点三十五分左右,吉林省德惠市十名法轮功学员上诉案开庭。主厅在长春市中级法院第二审判庭。德惠市看守所和长春市第四看守所网络直播庭审。针对一审的非法判决和检察官孙勇超、法官王荣富、警官娄兴岩的违法犯罪事实,家属通过有网络窗口的国家公、检、法、纪检机构发出了对此事的控告,控告未对此次非法案件产生任何影响。
此次庭审审判长由德惠市法院刑事庭庭长王荣富担任,公诉人是德惠市检察院起诉二科科长孙勇超,还有德惠市公安局国保大队娄兴岩等。开庭过程中公、检、法相关人员沆瀣一气,制造冤假错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