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迫害时间待查,易县西山北乡一些大法弟子家被抄、被砸(连饭碗都没有剩下),被非法绑架后,邪恶之徒让大法弟子冬天光脚在地上站着,夏天在太阳底下曝晒,还让大法弟子做繁重的体力劳动,大法弟子从北京上访回来后,被抓进易县看守所,恶徒在大法弟子绝食数天的情况下又把大法弟子拉回乡,由县主办在乡里搞了一次公判大会,县里还给录像,把大法弟子分几个卡车,在大法弟子胸前挂上攻击大法的牌子,拉到集市上去游行,县里派出所各种大小车辆共有十几辆,用车带着大法弟子县里几个乡、镇游行,县里组织只要车所到之处都有围观的群众及学生写着攻击大法的标语及喊着反对大法的口号,大法弟子以“涉嫌罪”被判行政拘留,或刑事拘留。相关责任人:原政法委书记于连有、县公安局冯德成、原西山北乡“六一零”头目李小龙、原西山北乡办公室主任王江山。
九九年「四二五」大上访,易县公安局直接从北京劫持百余名进京上访的法轮功学员,非法关押在易县职业中学,县委副书记宋海振,政法委书记于连有,公安局局长付平德指使公安恶警非法审讯法轮功学员,还把四名辅导站成员非法关押在服务楼旅社两天两夜。政保股股长冯德成逼迫这四名法轮功学员写所谓不上访「保证书」「悔过书」,最后还让每人交了一百二十元住宿费,易县县委、六一零、公安局在易县汽车队、县粮局多次开办邪恶洗脑班,全县很多法轮功学员被绑架进洗脑班进行精神和肉体的双重迫害。在乡镇集市还对法轮功学员游街示众、批斗。同年十一月十九日─二十二日,易县公安局非法追捕了参加法会和去北京证实法的法轮功学员十六名,关押在拘留所和看守所。在机关数百人的大会,十六名法轮功学员各有两个警察看押,每人脖子上挂一个白牌子,双手被反铐,进行亮相批斗,游街示众。会后,县委书记刘金庸亲自参与对两名法轮功学员判非法劳教三年,送高阳劳教所进行迫害。其他十四名法轮功学员被罚款有的高达万元,少的也数千元。同年十二月初,易县公安局非法追捕六名去北京证实法的法轮功学员,并非法抄家,甚至抢劫粮食、拖拉机、耕牛、还罚款,砸窗毁屋。
一九九九年十一月二十八日,河北易县裴山镇法轮功学员新婚夫妇马国栋、张景芬去北京为法轮功上访请愿,被易县公安局国保大队队长冯德成、裴山镇派出所所长刘学武、裴山镇镇书记张学钢从北京绑架。之后被这些悪警、官员一连串迫害;抄家、绑架、非法关押、非法罚款、勒索,遭受经济损失达十万元左右。其迫害直接责任人:原易县县委书记:刘金庸、副书记:宋海振
政法委书记:于连友,
原公安局长:付平德,
国保大队队长:冯德成,
原裴山镇派出所所长:刘学武;
原裴山镇镇书记:张学钢、副书记:庞恒博;
原裴山镇西街村支书:贾桂起、村委干部:苏庆合、李春雨。
一九九九年七月二十一日,即邪党迫害法轮功的第二天,由易县副书记宋海振、政法委书记于连有、公安局局长付平德指挥,将进京合法上访的法轮功学员绑架到职业中学,辱骂、殴打,非法审讯,几十名全副武装的警察把守大门和楼道口,晚上把十几名学员劫持到拘留所、看守所。与此同时,县「六一零」指使公安局和各乡、镇政府、派出所等人员,对法轮功学员抄家、勒索、强迫写「保证书」。学员被绑架到派出所、看守所后,被敲诈大量现金,其中宋海振敲诈数万元装进腰包。
二十六日,宋海振在县大礼堂主持的数千名干部职工大会上,把三名法轮功学员押上台进行「文革」式的批斗,并游街示众,肆无忌惮的践踏法律。
十一月二十五日,宋、于、付等三人在招待所会议室,召开县直机关数百人大会,对十六名法轮功学员批斗、游街。对其中二人非法劳教三年,对其余十四人勒索现金数千元到上万元。
二零零一年八月二十七日,易县公安局长张五进、伙同副局长张建华、县委书记刘金勇、 “六一零”头目宋海振、政法委书记于连友,指使国保大队田国军、张海燕(女)、冯德成、许淑珍(女)等人,数天之内在易县、涞水、北京市房山区绑架法轮功学员近五十人,其中十一人被易县法院非法判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