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零年三、四月份,沂水县许家湖镇委书记刘晓辉,政法委书记刘建明,综治办主任刘玉升等,又一次对该镇的七名法轮功学员进行迫害。被迫害的是商学明、马元霞,后来从看守所回来的赵现仁,许家湖镇宝泉村的赵明江,在职教师边玉东,大月份待产的医院职工王清芳。
政法委头目刘建明强迫商学明写“两书”,并要求商学明面向他,因商学明不配合,丰台管理区副书记王俊生为了巴结刘建明捞取政治资本,大骂商学明,并猛抽一记耳光,打的他眼冒金星,几天都没恢复正常。最后邪恶无可奈何,只好将其三人让各村的村干部和家属领回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