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302
编号:
E000028792
中文姓名:
李宏
姓名拼音:
Li Hong
性别:
职务职称:
警员
工作单位名称: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新街43号 邮编: 400030
电话:023-65313309 023-63755110
局长:陈江渝023-63755190
公开邮箱 spbxjntanɡ20132013@163.com

重庆市沙坪坝区610办公室:63755224
重庆市沙坪坝区610政委:虞斌
重庆市沙坪坝区610队长:刘伟,家庭电话:63755335

近照:
家庭住址:
沙坪坝区公安分局:
地址:重庆市沙坪坝区小龙坎新街43号 邮编400030
电话 023-63755110
沙坪坝区分局局长陈江渝 电话 023-63755190 公开邮箱 spbxjntanɡ20132013@163.com
李洪电话:02363755153、13368188275
迫害事实: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一科恶警。

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一科是当地近几年追随恶党迫害大法、迫害大法弟子的主要机构。科长刘伟、主要人员李宏,是近几年受邪党操控,具体安排收买各地闲杂人员搞监视、跟踪,指使国安、国保特务去绑架大法弟子、以及做非法材料迫害大法弟子的罪魁祸首。

2003年、2007年绑架王万兴、余清珍夫妇时沙坪坝国安参与人员有唐斌、李洪等人。

2014年1月15日上午九点四十分,重庆沙坪坝区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周笃伦进行非法庭审,正义律师为周笃伦进行了无罪辩护,要求法院无罪释放周笃伦。

北京律师辩护说:公诉人以当事人“利用邪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罪名公诉,纯属公诉人在偷换概念,利用一个与本案毫无关联的逻辑性的错误概念,对当事人欲加之罪。

主要迫害责任人是沙坪坝区公安局的李宏。李宏自一九九九年以来积极追随江泽民大肆跟踪、收买社区居民监视法轮功学员,对法轮功学员进行绑架、劳教、劳改等迫害,周笃伦两次被绑架迫害,都与此人有关。

李洪在参与迫害这二十多年中,在沙坪坝的所有迫害案件中,都是他直接操纵和带领经办,十分猖狂,他自己也号称办理法轮功案件几十年。

二零二二年下半年为了邪党的会议,李洪带领一班邪恶人马,到处抄法轮功学员的家,非法收缴大量的大法书籍以及大量私人物品。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曝光重庆610沙坪坝区公安分局李洪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3/1/26/二零二三年一月二十六日大陆综合消息-456116.html#23125222457-5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6/5/26/被非法监视近八年-重庆夫妇控告元凶江泽民-329244.html
重庆沙平坝区法院图谋再次对周笃伦非法开庭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4/5/2/重庆沙平坝区法院图谋再次对周笃伦非法开庭-290793.html
关于王万兴、余清珍夫妇多年遭迫害事实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11/6/26/大陆各地前期迫害案例汇编(2011年6月26日发表)-242918.html#1162602355-6
曝光重庆市沙坪坝区公安分局一科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4/28/153734.html#2007-4-27-chev-9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