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81
编号:
E000028900
中文姓名:
彭昌平
姓名拼音:
Peng Changping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玉屏县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李东平13985332448
陈新平0856—332730 胡云付0856--3221619
迫害事实:
大龙镇610办公室头目。

2006年农历11月14日下午4点多钟左右,大龙镇610办公室头目彭昌平 ,大龙派出所副所长伙同县公安局、镇政府工作人员多人,分成两组窜入大法弟子家中翻箱倒柜,抄家搜捕,并分头把江碧钰、刘菊花从各自的家中拖走。

邪党人员把两大法弟子劫持到玉屏屏溪派出所后,彭昌平与杨波密谋了几句后,就把刘菊花与江碧钰分开。据悉,恶警把刘菊花带到拘留所严加拷问,直到迫害致死。第二天一早,彭昌平、杨波二恶人通知刘菊花的家属,撒谎说:是刘菊花自己“跳楼自杀”,还对死者亲属进行威胁说:送去火化不准超度、不准张扬、不准安葬,保证做到这几点就赔偿80000多元人民币,做不到就不准领取赔偿费,骨灰要放到2007年的2月底才落土安葬。

第二天一早(也就是农历11月15日8点多钟),彭昌平、杨波把江碧钰劫持往贵阳所谓的“法制学习班”继续关押迫害。十天后,江碧钰被送回玉屏转到了家里。

二零一零年八月初,法轮功学员罗和香被大龙派出所所长黄天熊、彭昌平等十多个中共警察闯入家中绑架,警察抢走《转法轮》二本、真相资料、现金三百元、手机一个、语音电话一个、大小收录机三个。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贵州玉屏县大龙镇“六一零”、国安八月份恶行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0/10/3/230503.html
贵州玉屏县大法弟子刘菊花被迫害致死情况补充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4/154103.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