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521
编号:
E000028903
中文姓名:
谭文
姓名拼音:
Tan W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石峰区公安分局
工作单位地址:
电话区号:0731
地址:株洲市石峰区铜藕路19号,邮编:412005
电话规律:286837××
办公室:28683712
政工科:28683708
纪委:28683707
治安大队:28683715
政保大队:28683717
刑侦大队:28683726
工会:28683720
法制科:28683713
局长室:28683702
副局长:28683788
刑警队:28683719 
28818893,28683710,28683712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株洲石峰公安分局恶警。

二零零五年七月,大法弟子申乔秀与丈夫、外孙去株洲白马垄劳教所看望被关押在劳教所的女儿向海蓉,抄了一些经文、经文还没有给到女儿手里,就被白马垄劳教所恶警察欧阳秀、赵某某(特警队的)等恶人非法抓捕,白马垄劳教所当即通知株洲石峰公安分局,恶警谭文参与了迫害大法弟子申乔秀,在白马垄劳教所搞逼供,把申乔秀双手铐在窗户上,问她的经文从何而来,恶警谭文从头顶上一掌拍下,再左右开弓打脸。还说,在这里你不说,到了我那里可由不得你不说。

后来又把申乔秀关押到株洲石峰公安分局,在那里没有得到他们要的东西,他们就自己写口供,警察谭文代申乔秀签字。就成了拘留依据,拘留了他们夫妇二人,送往湘潭市各自拘留十五天。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向海蓉被株洲白马垄劳教所劫持 母亲探视遭暴力拘留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15390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