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七年新年前,内丘县有二名大法学员被县国保大队队长李印兴绑架,在被迫害中,说出大法弟子邢有路和郭寿坤。内丘县国保大队和煤矿保卫科分别让邢有路、郭寿坤交二万元和二千元作为“保证金”。
新年后的一天上午,内丘县国保大队把郭寿坤带到邢台市国保大队逼供,并非法搜查了郭寿坤的家。三月十五日,内丘、邢台国保大队企图进一步迫害时,郭寿坤正念走脱,现流离失所。
为此事,邢台市成立了所谓的“项目组”,以市国保大队大队长刘树仓为组长,盘踞在东庞煤矿招待所,市公安局主管迫害法轮功的副局长贾政(原市人大主任之子)、市防范办公室(“六一零”)主任陈茹保也参与了迫害。河北省派人督办,并拨给200万元活动经费,邢台国保大队派出50多人和五、六辆车(有测控车),企图查探资料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