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二零零六年七月二日,凤城市大法弟子刘英梅在居民区发放真相资料时,被坏人刘云良、刘洪(刘云良儿子)、周春凤举报,被凤城市法院非法判处有期徒刑,三年六个月,参与非法审判的有关责任人:审判长徐宏仁、审计员潘淑琴、杨竹、书记员于娜、凤城市法院审查起诉科马寄奇。
现在(2007/5/15)刘英梅仍被关押在沈阳女子监狱遭受迫害。
二零一一年五月二十四日上午九点,凤城法院对法轮功学员焦林非法开庭。由于公诉人迟迟不到场,法庭出现非常尴尬的局面,焦林当庭义正辞严地为自己做了无罪辩护。法庭没有当庭宣判结果,但审判长潘淑琴宣布非法没收焦林的私家车。
二零一二年九月二十八日(星期五)晚八点左右,由丹东市国保大队、凤城市国保大队、凤山分局、凤凰分局连同刑警和特警勾结一起,当刘成军在“凤凰堡”大门前与法轮功学员孙喜凤交谈时,突然从三、四辆汽车里下来十来个人,将刘成军绑架,非法关押在凤城看守所。
凤城市中共政法委书记丁文波、副书记李洪全、花吉强直接插手迫害刘成军。丁文波亲自找黑社会的人去威胁恐吓刘成军,强迫刘成军“转化”,放弃大法修炼。 在丁文波的操控下,凤城市公检法已合谋于二零一二年十二月二十四日将刘成军非法起诉判刑。家人多次要求见人、放人均遭野蛮拒绝。
二零一三年一月十三日,刘成军家属去检察院询问情况,办案人顾世鹏告诉刘成军已被他们非法起诉到凤城法院。凤城法院负责此案的是刑事庭长佟明智、刑事庭副庭长潘淑 琴。二零一三年二月七日,刘成军的女儿去看守所要求探望父亲,所长拒绝家人会见,只准刘成军女儿通过摄像头看了几眼。
凤城市法院二零一四年九月二十三日对法轮功学员金彪进行非法庭审。审判长潘淑琴对辩护律师说话是:“一会开庭时,不能评论刑法三百条合不合法;不能评论法轮功是不是×教(编注:法轮功教人向善,中共是真正的邪教),你如果要提到这些内容,可别说我打断你说话不让你辩护。”
律师的回答是:“这个我还真得提。因为你们就是用它来给我的当事人定性的。而我查遍了所有的法律,至今还没看到有哪一条法律把法轮功定为邪教了。”
所谓公诉人唐金凤在罗列所谓证据时说:公安机关监测到金彪上网下载法轮功资料并传播法轮功。立刻遭到辩护律师反驳:公安机关窃听、偷看公民隐私,这本身就是违法的。同时,律师从“信仰合法”的角度,为金彪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要求法庭立即无条件释放金彪。最后审判长潘淑琴称合议后再作宣判,遂宣布休庭。
二零一四年十二月四日,辽宁省凤城市法院对法轮功学员姜凤丽、卢俊公开非法庭审。三名北京律师从法律层面和“真、善、忍”普世价值观等诸多方面,为两位法轮功学员做了有力的无罪辩护,并指出公检法“劳民伤财”。
对姜凤丽的庭审一小时四十分钟左右结束,旁听席观众为正义律师的精彩辩护感动、鼓掌。审判长潘淑琴宣布休庭。
中午十二点三十分,进入对法轮功学员卢俊(女,五十多岁)的非法庭审。政法委“六一零”人员都不见了,只剩下两名警察,审判长潘淑琴和公诉人也没了嚣张的气焰。
非法庭审一个小时左右结束,最后审判长潘淑琴宣布休庭。
凤城法院现任刑事庭副庭长潘淑琴,从迫害初期至今,一直在凤城法院刑事庭,参与了多次对法轮功学员的构陷和非法判刑。从二零零二年至今,被凤城法院非法判刑的法轮功学员至少有三十五人次,非法主审官几乎都是原刑事庭庭长徐宏仁(已调任执行局局长)和副庭长潘淑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