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此人致力推行迫害法轮功政策,致使法轮功学员1人受迫害致死,目前18人遭判刑,多人被劳教,还有多位流离失所和其它不同程度的迫害。
2008年2月25日绑架案幕后操纵者,葫芦岛市对大法弟子的迫害与梁成栋有直接关系。
主要事实如下:
◆2008年2月25日清晨6点,辽宁省公安厅、安全厅、610策划参与,伙同葫芦岛市安全局、公安局和610、绥中610、绥中公安局、消防大队绑架迫害16名法轮功学员:杨虹、赵亮、黄立忠、杨光武、冯柯兰、杨兆芳、杨兆颖、沈文玲、裴志华、周迎春、杨将威、李小明、范德振、杨小雪、王元举、张崇月。
◆2008年4月20日,葫芦岛法轮功学员范德震在绥中看守所被迫害致死。两只胳膊,腹部以下膝盖以上,到处伤痕累累。遗体于21日被强行火化。
◆2008年5月12日,范德震的遗孀杨雪被非法判刑4年,因孩子未满1岁,监外执行2个月。
◆周迎春、杨兆颖在病床上,遭受非法开庭迫害。周迎春在锦州被绑架时被殴打致腰椎二、三节压迫性骨折,颈椎生理变形,造成头晕、恶心,长期呕吐,不能行走,生活不能自理。杨兆颖腰椎骨折,不能行走,乙肝小三阳,心脏病。两个多月以来多次休克,每天只有两三个小时睡眠。周迎春被非法判刑5年、杨兆颖被非法判刑7年。
◆法轮功学员杨虹自1999年“七二零”以来几次被非法抓捕和劳教,历经磨难,九死一生。此次被非法秘密判刑9年。
◆其他几名被非法判刑法轮功学员是:赵亮10年、黄立忠10年,裴志华8年、张崇月10年、杨将威10年、沈文玲5年、杨光武2年、冯柯兰2年、杨兆芳4年。李小明、王元举被非法劳动教养。所谓的罪名是“刑法300条”(利用×教组织破坏法律实施)。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统计:(2008年)
辽宁葫芦岛法轮功学员被绑架(07.2.25)
辽宁葫芦岛市邪党法院欲对赵亮、杨将威、黄立忠非法判刑
法轮功学员赵亮、杨虹和黄立忠被葫芦岛市中级法院迫害(07.5.26)
辽宁葫芦岛市十三名大法弟子被抄家绑架(07.2.25)
辽宁葫芦岛市十三名法轮功学员被抄家绑架后遭受严重迫害
辽宁省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和绥中县法院对大法弟子非法秘密开庭情况补充(07.5.12)
辽宁绥中县邪党法院在医院“开庭”遭谴责(07.5.18)
绥中被判刑的法轮功学员已被送往各地监狱(07.5.27)
辽宁葫芦岛市范德震被迫害致死(2007.4.20)
范德震遗体被强制火化(2007.4.21)
杨虹被非法判刑9年,在辽宁省女子监狱被加重迫害
辽宁女子监狱残酷迫害大法弟子杨虹
杨虹被非法关押在辽宁省女子监狱医院强行灌食
葫芦岛法轮功学员李明艳红和孟宪武被绑架(6.17)
中共以所谓的“保奥运安全”为由,公安部发动了代号“F0801”号行动。在葫芦岛市“610”副主任梁成栋的预谋下,国安蹲坑监控,连山分局国保大队(大队长张军、副大队长刘士军)、兴工派出所(所长王英)、锦郊乡派出所(所长李慎宏)联合一起绑架了大法弟子黄立忠并非法抢劫家中财物:笔记本一台、打印机一台、VCD两台、录音机一台、光盘和A4打印纸若干、还有法轮功书籍、2000元钱等,被非法关押在葫芦岛市看守所。期间,黄立忠遭到连山区检察院非法起诉,2008年5月12日被连山区法院秘密非法判刑十年,此案由连山区法院女法官魏爱君受理,此案没有开庭,也没有通知家属,据说是魏爱君到葫芦岛市看守所去,给黄立忠宣读了一下法院判决书,家属至今也没有看到判决书。
葫芦岛市连山区法院于2008年11月18日非法开庭准备诬判大法弟子李艳群。李艳群家人请了辽宁省天邦律师事务所正义律师翟义和为李艳群做无罪辩护,然而法庭不顾律师所述。虽然说当庭休庭,但是后来秘密判决,诬判李艳群十年。李艳群不服,上诉葫芦岛市中级法院,法院在“六一零”胁迫下维持原判。参与迫害李艳群的有葫芦岛市国家安全局、市“六一零”恶人朱荣久、梁成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