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9
编号:
E000029787
中文姓名:
王德军
姓名拼音:
Wang Deju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锦州劳教所(锦州市劳教所)
工作单位地址:
地址:辽宁省锦州市
锦州市劳动教养院 电话:0416─2625627 ;
锦州市劳教所迫害大法弟子的恶警及电话:
院长张海平:手机,13941655333,0416-4562868(宅)
政委金福利:手机,13941606459
副院长李风林:手机,13840656988,0416-4162888(宅)
洗脑队大队长冯子斌:手机,13941642104,0416-4170078(宅)
副大队长李松涛:手机,13604164126
副大队长杨庭伦:电话,0416-2343435(宅)
恶警张加彬:电话,0416-2342945(宅)
恶警张春风
原大队长韩丽华:手机,13050469855
教育科长陈立刚:手机,13591251918,0416-3141638(宅)
管理科长刘兴江:手机,13804169251,0416-2343055(宅)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锦州劳教所“四防”

锦州劳教所非法关押迫害大法弟子戚明力三年后,伙同沈阳市南湖派出所及沈阳市“六一零”将戚明力绑架至抚顺市罗台山庄洗脑班继续非法关押迫害。

平时看管戚明力的两名“四防”李波和王德军将他的行李及生活用品拿到车内,张春风询问戚明力家中电话,说过后通知家人,车内一贺姓警察却说不用了,到了地方我们通知他家人。然后他们就将车开出了劳教所,在门口劳教所一女警也上了车,在一复印社门口停下后复印了些东西交给他们后下了车。

2007年3月初,二大队劳教人员王德军求二大队当时的副大队长张春风买一个清华紫光牌的MP3,王德军给了张200元钱好处费。王私下对当时的劳教人员李刚、高铭等人都说过,在2007年8月初,王又给已升任教导员的张春风买了一条人民大会堂香烟(120元),张即将休假,说是给他休假办事用。王每月还给张买四条五元一盒的香烟,只要张值夜班,张春风就叫王德军早晚给自己煮方便面。王私下对别人气愤的说它都花6000块钱才给我减2个月的期。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锦州劳教所恶警酷刑折磨法轮功学员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8/2/16/172560.html
沈阳610劫持已被关押三年的戚明力到洗脑班的经过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27/155705.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