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8,248
编号:
E000029920
中文姓名:
旺土根
姓名拼音:
Wang Tugen
性别:
性别待查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缙云县镇政法委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缙云公安局副局长杨长春:13906781301
地  址: 缙云县五云镇寺后路
邮政编码: 321400
负 责 人: 王小荣
联 系 人:
联系电话: 0578-3122434
传  真: 0578-3122434
E-MAIL : jyjek@mail.lsptt.zj.cn
迫害事实:
缙云公安局副局长。

2005年8月9日,浙江省缙云县的大法弟子樊中庄先生,在自己家中被原缙云县国保大队长李金亮、镇政法委旺土根等十多人传唤并实施刑事拘留,随后缙云县公安局将地关押在缙云县看守所。拘禁期间,缙云县公安局采取了非法的刑讯逼供手段。传唤之后就连审五天五夜,每日八人轮番审问,多次将他的手、脚戴铐。

在如此长时间连续疲劳审问,使樊中庄精神受到极大的折磨,因而人变得恍恍惚惚。以至于在2005年8月27日被从3米高的“楼上”推下致伤残。据查:缙云县看守所并非设在楼上,(可以说全国几乎所有看守所都不设在楼上),分明是这些恶警关起门将樊中庄暴打致残的,在这以后的几天内樊中庄因脑部严重受伤一直神志昏迷,对当时所发生的事一点都回忆不起来,反被这些恶警诬陷为“跳楼自杀”。送医院超过48小时由本村的村长和镇里的几个干部通知家属,也就是说,恶警们对樊中庄下此毒手的二十天内,在其家属全然不知道的情况下进行的。

原本身体健壮的樊中庄先生,在经受多次牢狱之灾未曾将他身体摧垮,如今在本乡本土的当地,却被这些恶警们的酷刑摧残,变成了依赖轮椅伴随终生的残废人了。

樊中庄两次被非法劳教,在十里坪劳教所遭受了4年半的迫害;2005年8月9日再次被恶党警察抄家绑架,被迫害致残。

现在〈2007年5月15日〉樊中庄先生被缙云县公安局迫害致残的细帐,已请丽水天平律师事务所,作出详细、客观的鉴定,(尽管鉴定书中跟着当地公安说“是从3米多高处摔下”,不敢说被这批恶警暴打致残,但我理解他们),这还不包括精神痛苦的赔偿,本来樊先生正值年富力强之际,可以为社会为家庭创造更大的财富,而今却要家庭来负担他半辈子的生活。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浙江大法弟子遭害致残 民主人士挥笔警告恶徒(图)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5/15/15490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