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694
编号:
E000030017
中文姓名:
刘俊德
姓名拼音:
Liu Junde
性别:
男
职务职称:
工作单位名称:
石河子市公安局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迫害事实:
新疆石河子公安局法制科恶警。
2003年2月中旬,石河子法制科刘俊德非法宣判甲学员一年劳教。甲学员于2003年3月3日,被送到新疆乌鲁木齐女子劳教所。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新疆石河子老年大法学员所受的迫害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4/5/10/74276.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