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零零一年十一月二十一日,武艳梅和丈夫正准备吃晚饭,尚义县五、六个所谓的执法人员和大河乡派出所所长董月平非法闯入她家进行抄家,把衣、物扔了一地,他们抄出大法书籍和几本《明慧周刊》,就把武艳梅绑架到尚义县看守所,一个女警察强行剥光她的衣服搜身。武艳梅抗议非法关押,绝食反迫害,看守所的警察强行给她灌食。当时尚义县公安局局长黄占元、副局长梁可敏、政保科长贾治安参与了对她的迫害,并对她罚款八千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