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0,713
编号:
E000030686
中文姓名:
张志儒
姓名拼音:
Zhang Zhiru
性别:
职务职称:
局长
工作单位名称:
朝阳市新华警署
工作单位地址:
近照:
家庭住址:
凌源市公安局:
张志儒:局长 办6883101 宅0421-2782222  手机13904212355(677773)
迫害事实:
站南派出所所长(原双塔区公安分局副局长)(警号861175),现任辽宁朝阳市新华警署局长。

曾任双塔公安分局副局长、光明公安分局副局长、新华公安分局局长、朝阳市公安局刑侦支队副支队长等职。

1999年冬天,站南派出所所长张志儒带着大客车挨户绑架大法弟子,抓到派出所强制刑讯表态,放弃大法、骂师父的回家,不骂的就拘留或教养。他指使王永财、郭老五、胡军、李永胜、姜威、李文华、鲁小飞等警察,带着国安和国保、街道人员成群地按门到大法弟子家中骚扰、按人要钱。仅在北方家属区一片,鲁小飞先说每个人交一百元不再追究,但交钱后马上又要钱,以各种名义反复勒索。他们扣押身份证,当大法弟子需使用身份证向他索要时,鲁不但不给,还追到其家里索要五百元钱,不给钱就抓人。仅鲁小飞一人勒索的数额就相当巨大。对八里堡、肖家、榆树林等地的敲诈更是花样翻新,把谁送进看守所就说谁是头,要重判,吓唬家属要钱。如到拘留所看人要交三百到五百元,放人则要交一千到八千元,交多少钱看家庭经济情况定数额,将人放出来还时要交两千元的“保证金”。恶警将榆树林村大法弟子王丽霞绑架到拘留所进行残酷折磨,并无限度的随便加期,最终导致王丽霞生命垂危才推给其家属,王丽霞仅出狱两天就惨死在家中。在王丽霞惨死后,张志儒又携同时任国保大队长的白文友威胁其家属对此事不准声张,否则连家属一块整。北方家属院大法弟子范维淮与妻子丛培莲都是年近七十岁的老人,张志儒指使鲁小飞带领国安和街道人员不断上门骚扰恐吓,致使二位老人于二零零零年十二月离家出走,二零零一年三月份回家后,鲁小飞又继续上门干扰,二老无奈,于二零零一年九月再次离家流落北票,在北票又被公安绑架非法判刑十年,并被非法投进沈阳大北监狱,二人先后被迫害致死。

自1999年迫害八年来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伙同其手下恶人张志儒、白文友、李宪华、暴某、鲍某等迫害死双塔区榆树林村大法弟子王丽霞;迫害死市农机公司大法弟子李宏伟;迫害死北方机械厂家属院大法弟子范维淮与丛培莲夫妇等。

2010年12月至2017年9月末,张志儒担任辽宁省凌源市公安局局长,近七年间操控国保大队及基层派出所对当地法轮功学员实施残酷迫害:绑架抄家、非法拘留、非法劳教、非法判刑、大肆勒索钱财、抢劫大法书籍和真相资料及现金财物,强制抽血化验、“敲门行动”等等。

2011年,31名法轮功学员被基层派出所或国保大队绑架,其中9人被非法拘留、1人被非法劳教(体检拒收)、1人在刑拘期间被取保候审、1人在刑讯逼供中致精神失常。18人被迫流离失所。被派出所直接勒索钱财的有18人次,勒索金额高达63,000元。还有1人被绑架后,家人被迫拿出5万元托关系营救。5人被构陷、非法判刑:郭凤占3年半、刘玉芳4年、田秀兰3年半、黄振凤2年,刘殿元4年取保候审。

2011年11月至12月间,凌源公安局多次企图绑架法轮功学员刘娟、赵老太太和李大勇、王春芳夫妇,致使这几位学员流离失所,李大勇的施工队被解散。为了能抓到刘娟,凌源公安局竟然绑架刘娟的妹妹做人质,并扬言:找不到刘娟就不放其妹妹。因刘娟妹妹之前有病住医院,刚上班就遭绑架,家中哥哥心疼病未痊愈的妹妹,只好自己当人质换回了妹妹。国保大队和北街派出所还抄走刘娟家的存折和现金3千多。同年12月,佛爷洞乡的法轮功学员杨素兰被派出所所长刘景奎刑讯逼供致精神失常后,仍被勒索家中大部份钱财。还有2个不修炼的农民(罗山、杨素兰的小叔子),只因家里被佛爷洞派出所翻出真相资料就被勒索大量钱财。

2012年3月,2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10人被基层派出所和国保大队勒索,勒索金额高达90,800元。8人被非法拘留,6人被非法刑拘, 1人被刑拘后非法判刑(姚玉霞3年)。凌源公安局、国保大队非法刑拘3名法轮功学员周开清、杨秀国、王玉国,把法轮功学员自费购置的设备、耗材抢劫一空。据中共内部资料显示:此案经凌源公安局一番“包装”,被公安部列为全国十大典型案例,辽宁省公安厅对此案所谓的“侦破经验”进行推广。张志儒被辽宁省公安厅嘉奖个人一等功、二等功各一次,被朝阳市公安局嘉奖个人三等功一次。法轮功学员姚玉霞向世人发放神韵光盘,被万元店派出所绑架后,在朝阳市女子看守所遭受虐待,七八颗牙齿被打掉,后来被冤判3年,在辽宁女子监狱遭迫害致精神失常。

2012年,法轮功学员杜清秀因为发送真相彩信被朝阳市国保支队和凌源市国保大队绑架批捕,家中的手机、打印机和1万多元现金被抢劫。2013年4月12日,在非法庭审中,律师为杜清秀做了有理有据的无罪辩护,杜清秀仍被冤判6年。

2013年,2人被派出所绑架,其中1人被拘留所体检后拒收。1人被长期关押后非法判刑(杜清秀6年)。

2014年3月31日,法轮功学员柴海燕被绑架时,包里用于还债的1万多元现金被朝阳、凌源国保警察抢劫。2014年5月28日,王翠兰被国保大队和佛爷洞派出所绑架刑拘,师父法像和大法书籍被抢劫,三轮车驾驶证和身份证,还有3千多元现金被抢劫。

2014年,14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3人被非法拘留,9人被非法刑拘。1人被绑架未遂。2014年6月中旬,凌源各地派出所骚扰辖区内众多法轮功学员,欺骗或强制抽血化验、按手印。在中共活摘法轮功学员器官牟利的大环境下,此举遭到普遍质疑和抵制。

2015年,凌源市国保大队和各地派出所大肆报复对江泽民控告的法轮功学员。50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27人被非法拘留,2人被非法刑拘,5人被非法批捕,4人绑架未遂,还有1位法轮功学员家属因抵制迫害被非法拘留。被长期关押非法判刑的1人(周亚芳6年)。

2015年7月,凌源国保大队伙同各地派出所骚扰、绑架依法起诉江泽民的法轮功学员。10月21日,四官营子镇派出所三名警察,手持法轮功学员诉江状,到小窝铺村杨杖子、汤杖子村民组,按名挨家搜查,抢走杜国福、汤守礼家中师父法像、大法书籍及有关大法资料。

2016年,37名法轮功学员被绑架,其中,24人被非法行政拘留,8人被非法刑拘。2人被绑架未遂,2人被骚扰。被长期关押遭凌源法院非法判刑的有5人(马岩华7年、齐晓燕4年半、张凤霞4年、孙占林4年、刘信2年零7个月)。

2016年年末至2017年初,法轮功学员张振祥因诉江被绑架,关押在凌源公安局下辖的看守所,因绝食抵制迫害,张振祥多次被看守所实施“挂板”(上大挂)酷刑,在两米见方的铺板上,用铁链子将四肢长时间固定,并株连迫害同监室的在押人员,不许购买食物。2017年5月,张振祥被非法判刑1年半。

2017年年初至9月末张志儒在凌源任期间,14人被绑架,被拘留8人,被勒索6人次,被长期关押后非法判刑2人(张振祥1年半、王艳秋4年)。2017年4月份至6月份,凌源市政法委等部门借中共巡视组检验为由,市政法委、市维护社会稳定工作办公室(“六一零”)、市公安局多次开会部署所谓“敲门行动”。张志儒执行“六一零”命令,指使各地派出所警察到法轮功学员家里骚扰,录音录像,问还炼不炼功。

2017年3月13日法轮功学员姚春莲被朝阳市国保大队和凌源东城派出所绑架,原因是姚春莲为了讲真相,通过快递给朝阳市公安局某局长邮过劝善信,这封信被转给张志儒,警察通过监控器找到姚春莲,实施绑架。

2017年9月末,张志儒卸任凌源市公安局长。在其任内,凌源市发生绑架法轮功学员168人次,非法拘留81人次,非法劳教1人,非法刑拘31人,非法判刑14人,被绑架未遂或流离失所25人,敲诈勒索28人次,勒索金额达153,800元。遭上门骚扰、抄家抢劫财物的法轮功学员人数暂时无法统计。

2018年4月25日,张志儒被任命为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继续充当中共迫害法轮功的打手。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凌源市公安局在朝阳市公安局的指使下,出动警察绑架十二位法轮功学员和一位学员家属(刘瑞芬儿子,未修炼法轮功)。被绑架的学员有:刘景瑞曹月萍夫妇、王忠学吴艳玲夫妇、刘瑞芬、张昆山、周亚娟、于淑芬、李秀春、刘素兰、栗静、田娜。此次绑架是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张志儒具体策划的。(笔者注:凌源市是县级市,归朝阳市管辖)

二零二一年六月十一日,辽宁省朝阳市及下辖的凌源市同时发生了群体绑架事件。据悉,朝阳市公安局、政法委、“610”秘密开会,策划迫害,预谋在七月一日之前要绑架一批法轮功学员。为此成立了专项行动小组,非法电话监控、跟踪法轮功学员,由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队长张志儒在全市具体实施绑架。
张志儒曾经担任过朝阳市站南派出所所长、双塔公安分局副局长、光明公安分局副局长(光明警署副署长)、新华公安分局局长,二零一零年十月至二零一七年九月,任凌源市公安局局长。多年来,他充当中共恶党迫害法轮功的打手,犯下了累累罪行(张志儒之前在朝阳市、凌源市两地的迫害事实,请参见明慧网文章《辽宁朝阳市公安局国保支队支队长张志儒罪恶簿》)。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张志儒被任命为朝阳市国保支队队长,朝阳市市区、凌源市、北票市、朝阳县、建平县、喀左自治县各公安(分)局的国保大队归其管辖。在张志儒任期内,整个朝阳地区发生了多起绑架迫害事件。以下是根据明慧网报导做出的不完全统计。

二零一八年四月二十五日至年末:整个朝阳地区9名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包括判缓);被非法加刑一人;被绑架39人次;被非法拘留16人次;被非法刑拘19人;在看守所遭到酷刑迫害和强制灌食两人;被非法通缉致流离失所一人;多人被骚扰;一人被抢走2万多元。

二零一九年:朝阳地区法轮功学员一人含冤离世;被非法判刑9人;被绑架40人;被非法拘留13人;被非法刑拘18人;在看守所遭受迫害导致疾病不能自理两人;在看守所遭到毒打一人。

二零二零年:整个朝阳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10人;被绑架40人次;被非法拘留六人;被非法刑拘12人;被勒索保证金或罚金二万五千元以上;多人被邪党所谓的“清零”行动骚扰。

二零二一年年初至八月三十一日:整个朝阳地区法轮功学员被非法判刑一人;被非法批捕6人;被绑架68人次;被非法拘留10人;被非法刑拘16人;“清零”行动中被骚扰多人。

迫害事实相关报道:
辽宁朝阳市国保张志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9/14/辽宁朝阳市国保张志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恶行-430768.html
https://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21/8/11/二零二一年八月十一日大陆综合消息-429426.html#21810234159-6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9/8/7/原辽宁省凌源公安局长张志儒迫害法轮功学员的事实-391138.html
辽宁省朝阳市国保绑架大法学员姚春莲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7/3/15/二零一七年三月十五日大陆综合消息-344313.html#17314225649-6
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9)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12/9/14/辽宁省朝阳市法轮功学员遭迫害综述(9)-262424.html
曝光辽宁朝阳市公安局副局长张明华
http://www.minghui.org/mh/articles/2007/8/21/161248.html#2007-8-20-chev-8
曝光辽宁朝阳市新华警署恶警局长张志儒恶行
http://minghui.org/mh/articles/2007/6/15/156939.html
辽宁省朝阳市大法弟子遭迫害案例(附恶人名单)
http://www.minghui.ca/mh/articles/2003/4/19/48678.html
迫害证据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