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刑一庭: 87018949 87030843
法官 张中文 87030843,
法官 张涛、刘月英、书记员王恒,
值班室电话:87038637 办公室:87039433
少年庭(二审庭)丁庭长(女)87030794(负责李秀敏案)
石家庄新华区法院院长:郭晓,手机号13315995605
刑一庭:张涛(负责焦梅山案)
新华法院执行庭:龚87717005 87712629
民三 87713274 刘颖15832105647 刘13803399630赵某15832105619
赵耀15832105692
陪审员:刘颖
书记员:张书娇
殷秀月 15832105680
协调处 15832105679
高东书 15832105679
民二 庭长:杨有风--------15832105697
副庭长:杨庆和-----15832105671
陪审员:李军辉
书记员:李丽莉 郝彩朋 黄维彬 87719526
2006年3月3日大法弟子焦梅山被抓,非法关押在石家庄市第二看守所。2006年9月被起诉,2006年11月30日新华区法院开庭,一直休庭至今6个月了没有结果。从法院受理之日算起已经8个月了,而从被抓捕算起已经1年零3个月了,严重超期羁押。
2007年年初,焦梅山的儿子焦树杰向新华区法院递交了“强烈要求焦梅山回家休养”的书面材料,至今杳无音信。
2007年5月9日,新华区法院称将案卷报送石家庄市中级法院审批了,具体什么部门不告诉,让自己去问。
2007年5月11日,询问石家庄中级法院,说案子还得转回新华区法院审理,还在来回推诿。
二零零七年八月二十一日,新华区恶党法院将判决书送达当事人手中。焦梅山被非法判刑九年。刑一庭的张涛是主审此案的法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