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意见》中可知重庆监管局要求各监狱在2002年下半年“务必通过三个月的攻坚”使对法轮功的洗脑转化率累计达到80%以上,高于全国平均水平,重点单位是曾在党政机关、大专院校工作、文化学历高的知识分子“法轮功”等,不断探讨运用新手段、新方法。重庆市监狱管理局声称为确保这次洗脑转化攻坚战成功,“必须进一步加强领导,健全机构,落实责任。”他们为加强迫害的所谓《意见》如下:
1、市监狱局成立所谓“教育转化”的攻坚领导小组,组长由黎先齐局长担任,副组长由王永端政委和张祖华副局长兼办公室主任,唐贵发副处长和刘晚波处长任办公室副主任,袁松培副处长、胡巨章副处长和张建国副处长为成员。凡非法关押有法轮功学员的监狱,均应成立相应机构。
2、建立局领导对强制洗脑转化的联系点。黎先齐局长负责永川监狱、王永端政委负责涪陵监狱、张祖华副局长负责女子监狱和重庆市监狱。
3、建立管教职能处室承包所谓“教育转化”(强制洗脑)的“责任制”。局教育、狱政、狱侦、刑罚执行和生卫装备五处,每处配合监狱负责2名以上法轮功学员的强制洗脑任务。
4、从新犯转运站抽调2名年富力强、政治上可靠、有一定理论水平和实际工作经验的干警,与局教育处的干警组成强制洗脑攻坚小组,专门研究洗脑对策,指导各监所做好强制洗脑的所谓“工作”。凡非法关押10名法轮功学员以上的监狱,必须成立攻坚小组,且要有2名以上的专职干警负责强制洗脑。